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静电放电发生器生产厂家泰思特分享】低压熔断器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的标准GB 13539.1-2015《低压熔断器 第1部分:基本要求》已于2015年9月11日发布,2016年10月1日实施;GB/T 13539.2-2015《低压熔断器 第2部分:专职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(主要用于工业的熔断器)标准化熔断器系统示例A至K》已于2015年9月11日发布,2016年4月1日实施;GB/T 13539.4-2016《低压熔断器 第四部分:半导体设备保护用熔断体的补充要求》已于2016年4月25日发布,2016年11月1日实施(以上三个标准简称“新版标准”)。将分别替代GB 13539.1-2008,GB/T 13539.2-2008和GB/T 13539.4-2009(以上三个标准简称“旧版标准”)。现将低压熔断器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:
一、即日起,CQC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,不再颁发旧版证书。
二、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,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 跟踪检查结束前,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,需要时应送样进行型式试验,并完成按照新版标准的确认,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。
对于符合GB 13539.1-2015《低压熔断器 第1部分:基本要求》的获证产品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17年10月1日完成;逾期未完成的,CQC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;2018年1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,CQC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。对于2016年10月1日前已经出厂、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,无需进行证书转换。
对于符合GB 13539.1-2015《低压熔断器 第1部分:基本要求》和GB/T 13539.2-2015《低压熔断器 第2部分:专职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(主要用于工业的熔断器)标准化熔断器系统示例A至K》的获证产品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17年4月1日完成;逾期未完成的,CQC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;2017年7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,CQC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。对于2016年4月1日前已经出厂、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,无需进行证书转换。
对于符合GB 13539.1-2015《低压熔断器 第1部分:基本要求》和GB/T 13539.4-2016《低压熔断器 第四部分:半导体设备保护用熔断体的补充要求》的获证产品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17年11月1日完成;逾期未完成的,CQC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;2018年2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,CQC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。对于2016年11月1日前已经出厂、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,无需进行证书转换。
三、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和CQC上报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,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上报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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